2023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编辑时间: 2023-07-03 14:33:24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23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关于调整企业单位2023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有关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单位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2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确定,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544元)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为2022年度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尚未公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缴存比例降至低于5%下限和缓缴的,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

五、缴存单位不涉及最低缴存基数调整的办理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8月10日,涉及最低缴存基数调整的单位待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公布后另行通知办理时间。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7日
 
 





速来学考试网(www.sulaixue.com)为您整理了“2023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更多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速来学考试网sulaixue.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关键字:2023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栏目导航返回首页
最新信息more>
推荐信息more>

热点信息
© © 2010-2026 速来学学习网版权所有 | 网站宗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优秀的免费学习网站! | 声明:本站不收取任何费用 | 备案号:豫ICP备1600271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