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辽宁省经营主体年报入口

编辑时间: 2026-03-01 17:27:09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25年度辽宁省经营主体年报入口

2025年度辽宁省经营主体年报入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https://ln.gsxt.gov.cn/index.html

进入辽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进入联络员登录页面。已备案联络员可按照提示,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

2025年度辽宁省经营主体年报公示须知

一、【年报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凡在辽宁省各地市注册登记且未注销亦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依法报送2025年度报告。2026年1月1日后设立登记的经营主体,自明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报方法】

年报无需现场办理,可自行在网上完成填报,拿出电脑或手机按照以下方法,即可很快完成年报

1.浏览器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https://ln.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进入联络员登录页面。

2.已备案联络员可按照提示,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

首次填报或者变更联络员的,可以点击【联络员注册】,注册后登录。

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年报,微信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进入年报模块。认准蓝字“政府”官方小程序,不要误点不明链接或其他非官方小程序。

3.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报”。“年度报告”选择“2025”,点击“确定”。(如往年未填报,须先对未报年度进行补报,再报送2025年度年报)根据系统提示逐项进行填报,所有内容填报完成后,一定记得点击“提交并公示”!否则年报未完成!

联络员可以返回登录后的初始页面查看是否已公示成功,2025年度报告后显示“已公示”即为成功。

四、【逾期年报的处理】

每年6月30日24时年报法定期限截止时,企业仍未报送公示上一年度报告的,自7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年报后,通过公示系统信用修复模块,网上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具体操作可通过年报登录界面下的提示内容,下载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申请操作指南。

五、【年报内容的修改】

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企业可以自行对其已经报送公示的上一年度年报信息进行修改,不受次数限制;修改上一年度外的其他年度年报信息,以及7月1日之后修改上一年度年报信息的,需要填写《企业年报信息修改申请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修改。年报信息修改前后的内容由公示系统记录并公示。

六、【法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经营主体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将在贷款、政府采购、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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