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长寿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编辑时间: 2019-08-31 08:08:09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19重庆长寿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19年8月29日

长寿人社发〔2019〕166号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要求,深入实施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相关要求,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2019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174号)的安排,结合我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内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和2019年重点工作,结合全市继续教育工作实际,2019年全市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重庆市发挥“三个作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重庆市推进实施“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情况等4个专题。
 
三、培训组织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指导。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我区培训政策宣传、监督指导、成绩审验及结果兑现等工作。区级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按要求做好培训报名和培训结果记载等工作。
 
四、培训安排

公需科目学习采取网络培训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点击“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入口”栏目,在通过招标备案的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重庆广播电视大学3个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中,选择1个平台进行培训学习(暂不支持跨平台交叉注册学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学习时间为2019年8月—12月,按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须学满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从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选课学习,学习达到30学时以上,即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可在线打印证书。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为33元/人,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在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六、结果使用
 
(一)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已启用电子印章,不需要加盖鲜章。
 
(二)专业技术人员凭公需科目合格证书,由主管部门确认其继续教育公需科目30学时,并在《继续教育证书》和《继续教育登记卡》上登记。
 
    (三)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渝人社发〔2010〕137号文件相关要求,从2011年开始,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大规模干部培养的重要抓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和实施,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学习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工作进度,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不受影响。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要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理念,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将各部门的培训实施情况及效果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综合考核内容,对各部门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登记、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并取消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的评聘资格。
 
(四)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过程中,有关网上学习培训的问题请咨询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有关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政策问题请咨询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联系人:余伟强
 
联系电话:40469077
 
电子邮箱:abc901359@163.com
 
地址: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人:秦琪伟
 
联系电话:40245134
 
附件:1.2019年度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操作流程
 
2.2019年度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人员名单 略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5日
 
附件1
 
2019年度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操作流程(以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平台为例)
 
第一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首页,点击“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入口”栏目,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重庆广播电视大学3个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中,选择1个平台进行培训学习(选择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及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平台需新注册,暂不支持跨平台交叉注册学习)。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
 
原已在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注册公需科目账号的学员无需重复注册,直接用原公需科目账号及密码登录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平台(网址:www.cqpx.cc)进行学习培训。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找回密码”按钮重置(学员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在“个人信息”中的“扩展信息”内进行修改)。
 
未注册学员需点击“学员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其中“所属区域”及“组织机构”栏需选择“长寿区”),注册完成后请等待管理员审核(2个工作日内会进行审核处理)。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学习计划”,然后选择相应的培训课程进行学习。
 
第三步:选择学习课程和购买课件
 
1.现场缴费:选择统一缴费的单位,请于10月31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电子件报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电子邮箱:abc901359@163.com),并由人事干部到区考评中心通过手机银行或支付宝扫码缴纳培训费。缴费成功后,由区考评中心统一开通网上学习权限,联系电话:40469077。
 
2.网上缴费:选择个人网上缴费的,点击“学习计划”,选择所要购买的课程“2019年公需科目培训”,点击“个人购买”, 再点击“提交订单”,进入支付页面进行支付(温馨提示:点击确认付款或支付途中没有弹出页面或无响应请更换浏览器操作,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四步、申领发票
 
1.单位统一缴费的,由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当场打印电子发票(其中企业和事业单位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2.个人网上缴费的学员,点击“个人信息”,在弹出页面中点击“消费足迹”查询订单信息,自行打印电子发票。
 
第五步、在线学习与考试
 
缴费成功后,重新进入“学习计划”,在已购买课程的右边点击“进入学习”。
 
特别提示:2019年学习计划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部分,其中必修课20学时,选修课10学时。
 
第六步、打印证书
 
完成学习后返回“学习计划”,在已学完课程的右边点击“打印证书”,自行打印带电子印章的合格证书。
 
技术支持电话:
 
1、操作应用问题:
 
    4006187500(7*24小时)
 
 2、政策咨询:周一至周五9:00-18:00
 
023-8686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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