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知识产权局:http://www.qhipo.gov.cn/

编辑时间: 2017-07-03 11:42:47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青海省知识产权局:http://www.qhipo.gov.cn/
主要职能

办公室

负责文件起草、文秘、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和会议组织工作;负责财务、财产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保卫工作;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重要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办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利管理部

组织建立和健全全省专利工作体系;指导协调本省专利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专利资助、奖励和费用减缓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全省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专利代理机构、专利资产评估机构和其它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对全省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团体实行业务指导;负责专利统计工作,负责青海省发明协会的有关工作。

规划发展部

拟定专利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市、州和省直部门、行业的专利管理工作;负责专利实施资金的申请及管理,促进专利转化,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和统计,与青海省技术交易市场进行衔接;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负责专利合同的备案与认定登记;专利实施的统计;专利广告的出证和监督;负责知识产权网站的建立、管理、维护工作;发展网络客户及服务工作;专利文献检索管理及服务。

法律事务部

起草地方专利法规、规章;研究制定青海省专利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为政府专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处理、调解专利纠纷,培训专利执法人员;为单位和个人的专利保护提供法律咨询。

专利代办处

1.按照国家局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规定的专利申请受理范围,接收、审核、处理专利申请文件。

2.开展专利申请加快审查工作。

3.按照专利费用收缴管理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缴专利费用,确定缴费日,开具专利费用收据。

4.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

5.在保证数据准确前提下,按照规定按时定期向国家局受理处、收费处上报数据,邮寄申请文件和票据,转交收取的专利费用。

6.开展相应的专利申请查询、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7.完成国家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4号 邮编:8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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