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淮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编辑时间: 2020-09-16 09:29:53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21淮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关于做好2021年度淮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缴时间

(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二)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凭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新生儿个人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征缴范围

(一)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区户籍但在本区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三)本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三、征缴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80 元。

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和资助金额由医保部门牵头确定。其他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由市、县(区)统筹地区根据资金筹集情况自行制定。残疾人参保资助政策继续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四、征缴任务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率不低于95%,具体征缴计划见附件。

鉴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市级统筹尚未完成,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继续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组织征缴。

五、缴费方式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继续沿用“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代收”等方式征收。缴费方式包括:

(一)网上缴费。大力推行微信缴费方式,尽可能通过微信端或皖事通APP完成参保缴费。

(二)委托代收。个别不具备微信缴费条件的,继续委托乡镇(街道)、社区(村委)、学校等为代收单位,通过线下参保缴费渠道代收。

各代收单位和代收人员的管理模式和经费保障渠道维持不变;办公基本设施由区财政保障。

(三)窗口缴费。保持现有新生儿落地参保缴费一体化方式,继续在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参保缴费。

六、征缴流程

(一)参保登记。参保登记主要包括二个部分:一是原参保缴费信息维护。代收单位在上年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明细清册基础上,根据原参保缴费对象基本信息变更情况,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系统中进行参保信息变更维护;二是新增人员参保登记。新增本区参保缴费人员可自由选择通过线上(皖事通APP或微信端)或线下(代收单位)完成参保登记;新增非本区户籍但在本区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选择线下(代收单位)完成参保登记。

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及录入采集信息的审核和运维。

(二)缴费登记。主管税务机关为各代收单位和微信缴费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缴费登记。

(三)待征信息传递。年度筹资开始前,医保部门要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系统将辖区上年度参保人员缴费明细信息清册,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给辖区代收单位,并同时提交同级税务部门。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将特殊群体参保人员信息同步传递辖区代收单位。

(四)代收费款。代收单位和合作金融机构分别按照要求,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代收费款。

代收单位线下代收费款渠道包括线下微信代收和线下现金代收,代收单位要尽可能采取线下微信代收方式代收费款,减少现金收费。

(五)申报缴纳。代收单位和合作金融机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在完成明细对账后上解代收款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入库。

(六)票款结报。个别需要现金收费的,医保部门和代收单位统一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分发至征收窗口和代收人员。

对线上或线下通过微信端缴费的,电子缴费凭证视同缴费凭证,可不再填开《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对现金缴费的,需填开《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

医保部门和代收单位,应按照同级税务部门规定期限、限额结报税收票据,确保票款一致和社会保险资金安全,不得出现压票压款。

(七)催缴提醒。年度筹资期间,代收单位结合缴费宣传辅导提醒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端或到集中代收点参保缴费。对次年1月1日前仍未缴费的,代收单位再次催缴提醒。

(八)信息传递。代收单位和合作金融机构在完成当期代收缴费后,按照主管税务和医保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年度参保人已缴费电子明细清册,在申报缴纳同时一并提供给主管税务和医保部门,便于其与代收单位、合作金融机构、国库、医保等部门多方对账。费款上解入库且多方对账无误后,主管税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参保人员缴费明细清册和汇缴入库凭证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

七、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8月底前完成)

1.区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区政府制发2021年度征缴文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征缴工作任务、承接职责、征缴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2.区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区、乡镇及街道建立健全征缴工作机制,统筹本地代收工作。

3.区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区、乡镇政府分级召开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培训征缴政策,明确部门分工、完成时限、资金安全、工作经费等关键事项。

4.医保、税务部门协同合作金融机构、软件公司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系统和微信缴费系统上线,并做好系统技术支持,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5.税务、医保部门协同代收单位分级分片组织开展缴费宣传、政策辅导、缴费咨询、征缴业务培训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系统和微信缴费系统培训。

6.医保部门在8月20日前将上年度缴费明细信息提交同级税务部门或辖区代收单位,由其交给基层代办人员或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代收工作。

(二)组织征收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7.代收单位和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年度征缴实施文件组织开展代收、申报缴纳、票款结报、提醒催缴和信息传递。

(三)考核督导阶段(2021年2月底前)

8.区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辖区年度征缴文件落实情况及组织征收进度进行专项调度、督查督导,并将考核督导结果反馈给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9.医保协同财政、民政、残联、扶贫等相关部门继续按原模式、原渠道完成特殊群体财政资助事宜。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继续作为33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纳入市、县(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政府目标管理。区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征缴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参保情况清查,提升参保信息质量,依托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清理重复参保,稳定持续参保,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要加大重点人群参保扩面力度,清理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以外的参保限制,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要在各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参保征缴业务衔接协同,加强部门间经办联系协作,有序衔接征管职责划转;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要稳定参保缴费工作队伍,指定人员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协调、推进和联络工作,确保年度参保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区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信息采集、保费收缴和申报入库工作。税务部门:主要负责为申报缴费主体办理缴费登记、申报、缴费等事宜;税务征收票据印制、发放和结报;保费征缴入库后,征缴明细信息传递给医保部门;市、县(区)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的牵头及征缴工作的推动、调度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政资金补助、征缴工作经费保障等。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参保缴费政策制定和解释;参保登记扩面组织管理;及时向税务部门或代收单位传递上年度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明细清册;开展医疗保险费政策宣传和有关业务培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系统运行维护、系统操作培训;协同税务部门开通网上缴费通道、开通保费归集账户等。教体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在校学生统一参保缴费工作。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特殊群体财政资助事宜。

(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区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年度征缴工作宣传、发动部署。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目的、意义和对参保人员的保障作用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加大对代收单位经办人员的业务和相关软件操作培训力度,让他们懂政策、会操作、优服务。要加大对基层代办人员代收费款资金安全的监管力度,促进代办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代收保费上解缴入国库。要结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合理引导预期,做好风险应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四)分类资助,应保尽保。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专项台账,确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口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全员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各有关部门要聚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目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59号)要求,全面排查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状态,建立精准到人的参保缴费台账,确保贫困人口口径统一、数据一致、参保状态同步。要做好新增贫困人口动态参保、缴费工作,做好异地参保状态核查,动态清零贫困人口未参保问题。省属、市属学校的特殊群体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相关证明材料汇集后统一交医保部门。城镇居民残疾人参保由区残联负责,农村居民残疾人参保由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学校等代收单位负责。

(五)压实管理,严肃问责。区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请区政府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逐级压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责任,确保上级工作部署和政策规定落实落地。要广开监督之门,多渠道主动公开征缴信息,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对贯彻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挤占挪用费款的,一律严肃问责;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确保征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费款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不断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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