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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时间: 2020-12-11 14:10:24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湛江市人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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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社局网站权威提供湛江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信息、社会保障、养老医疗保险信息、人力资源信息、人事考试信息等。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  0759-3119202、3119209
 
地址:湛江市赤坎湾南路10号
 
湛江市人社局机构职能(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湛江市人社局部门电话

一、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电话:3119989

  二、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日常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人力资源户头管理、信访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对外宣传等工作。
  电话:3119208

  三、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考核、奖惩、任免、晋升、调动、招聘、录用、辞职、辞退、回避、交流、挂职、工资福利、职称评定、请销假、干部档案、人事信访、出国(境)管理、对外交流合作管理工作;拟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直属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起草重要材料、调研、重要会务等其它事项。

 电话:3119216

  四、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市场科)
   主要职责: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有关就业政策;拟订专项就业资助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公用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中介资质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调配工作。
  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电话:3119396 

  五、劳动关系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管理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审核市属和中央、省驻湛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组织、指导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审定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编制和发布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指导、协调和审核有关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3119320

  六、培训教育科
   主要职责: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指导实施企业职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拟定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划及相关政策并实施指导;执行技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拟订技校有关专项资金使用配套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电话:3119222
  七、调解仲裁管理科
   主要职责:(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二)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三)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四)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五)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电话:3119325

  八、养老失业保险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依法依规拟定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及组织实施;执行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基费率、基金征缴办法以及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年度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负责审批事业、企业单位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规定,承办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依法依规执行征地项目报批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承办落实情况的审核审批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拟订失业保险的配套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失业保险费基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解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的配套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电话:3119602

  九、工资福利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统筹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及数据分析工作;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总量的管理工作。

    电话:3119389

  十、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综合规划)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社会保险专项基金和就业资金调剂分配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承担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统计管理、数据发布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项目的管理工作。

     电话:3119201

  十一、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执行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受理工伤申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认定工作;执行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对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电话:3119228

  十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政策;拟订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指导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指导、监督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博士和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规划和引进、培养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重大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境)外机构在本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牵头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3119326

  十三、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程序、制度及机制建设;统筹协调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局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配套政策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电话:3119989

  十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主要职责:(一)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主要是根据中央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会同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综合管理。1、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审批工作;2、负责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的认定审批工作;3、负责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非公开招聘人员的调动办理工作。(三)负责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主要是审查核准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指导、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程序和过程,审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结果,包括特殊人才的引进工作。四、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统计等。
   电话:3119555

  十五、湛江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指导、监督下级开展执法工作;调查、处理辖区内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执法工作;协调跨县域执法;组织实施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负责执法人员定期执法资格培训。
    电话:3119218

  十六、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 负责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2. 承办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3.  承办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3119308

  十七、湛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全市性大型人才交流大会;为企事业单位推荐、引进、交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智力开发,成果转让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代理业务;负责流动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军转干部、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代管及合同鉴证、出国政审等业务;负责办理非国有单位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工作;管理市人才智力市场,建立组织外商投资企业中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流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3119568

  十八、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电话:3119331

  十九、湛江市企业转制职工安置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国有劣势企业(关闭、停产、改制、破产企业)提出的职工处置方案;负责国有企业关闭、停产、改制、破产后的职工档案资料核对和界定经济补偿年限、补偿标准,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指导理清企业历年拖欠的工资、社保费、医疗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基本生活补助金的发放跟踪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市、区)拖欠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基本生活费的补发工作。
      电话:3119281

  二十、湛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湛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工作;负责建立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鉴定制卷;组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并分期分批送省培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组织管理,并开展咨询服务。
    电话:3119285

  二十一、湛江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培训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职业培训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协调全市职业培训工作;
  (二)承担全市职业培训的信息分析、预测和理论研究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三)参与市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和业务指导工作;
  (四)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统计事务;
  (五)组织实施全市远程职业培训规划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
  (七) 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岗农民工培训和全市劳动预备制培训;
   (八)研究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示范等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级培训。
    电话:3119290

  二十二、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一)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宣传、咨询;

  (二)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受理;

  (三)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发布;

  (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指导;

  (五)为各类求职群体、用人单位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六)公共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南粤春暖等专项活动;

  (七)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失业登记等事务;

  (八)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就业形势分析、就业实名制等就业统计分析;

  (九)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

  (十)重点群体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十一)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就业、见习等服务;

  (十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

  (十三)省内就业扶贫行动、省际劳务扶贫协作、乡村振兴工作;

  (十四)南粤家政工程、农村电商工程等重点工作;

  (十五)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服务;

  (十六)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北部湾城市协作等,开展省内和外省人才劳务交流合作;

  (十七)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十八)上山下乡知青工龄服务;

  (十九)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电话:311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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