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和浩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通知

编辑时间: 2022-09-13 17:28:22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22呼和浩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通知

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审核认定2021年度所属期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收工作的通知》(内残联发﹝2022﹞3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呼和浩特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方式及审核时间

(一)2021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

1、网上申报(全程网办):网报系统办理流程(企业操作端)

第一步:在互联网搜索“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进入→第二步:注册或者登录(注册或者登录时必须使用法人帐号)→第三步:选择对应行政区划(根据单位所属的残联主管部门选择)→第四步:通过直通部门找到“本级残联”→第五步:找到事项“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第六步:根据系统点击“我要申报”,先进行“单位信息维护管理”,后办理“残疾人安置管理”,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第七步:安置完成后点击“完成申报”,完成安置登记。

2.窗口办理(现场办理):因故不能网办的用人单位可携带申报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对应的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疫情期间避免聚集,建议全程网办)。

(二)2021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自主申报缴纳。具体详情咨询主管税务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

(三)残疾职工的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复印件1份;

(四)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1份;

(五)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残疾人工资情况时需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复印件1份;

(六)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需提供:2021年度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包括养老、医疗保险)复印件1份;

(七)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原件(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并提供)。

注:材料(一)、(二)、(七)可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下载,或登录呼和浩特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看2022年6月1日通告并下载。

四、审核范围及联系电话

(一)市本级

主管税务局为以下各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税务局。

地址及联系电话:呼和浩特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820室)。联系电话:2570074    2570075

(二)旗县区级

主管税务机关为各旗县区税务分局的,联系所在旗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咨询。

新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6218128

回民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4394754

玉泉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6353136

赛罕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5184862

土左旗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8165568

托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8560553 

和林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7186858

清水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7913548

武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13274811833

五、相关说明

(一)2021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注意事项:

1.系统可以通过残疾人身份证号查询到该人员的残疾人证、已缴纳社保、医保、工资信息的,若出现信息核验不通过的情况请拍照上传纸质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见申报材料);

2.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要求,联网认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若有证件与推送信息不符,或库内无信息的情况,请军残人员到当地军人事务局进行证件报备,直到库内信息与本人证件相符;

3.企业提交安置信息后点击“完成申报”按钮,点击后不可以再录入安置残疾人。

(三)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五)用人单位选择邮寄送达纸质认定书的,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30日
 





速来学考试网(www.sulaixue.com)为您整理了“2022呼和浩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通知”,更多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速来学考试网sulaixue.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关键字:2022呼和浩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


栏目导航返回首页
最新信息more>
推荐信息more>

热点信息
© © 2010-2026 速来学学习网版权所有 | 网站宗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优秀的免费学习网站! | 声明:本站不收取任何费用 | 备案号:豫ICP备1600271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