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通知

编辑时间: 2021-06-02 15:07:31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21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通知

关于2021年江门市蓬江区用人单位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48号)、《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21〕1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2020〕4号)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蓬江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包括在本区登记的外地驻本区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到蓬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规定比例的应当到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本区暂按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残疾人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多岗位就业认定

在办理年审时,对于不同用人单位在同年度相同月份重复申报同一个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只认定第一家年审单位。对第二家用人单位同年度相同月份申报同一残疾人信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系统自动拦截,并显示此身份证在相关用人单位参保月份信息。

四、有关劳务派遣用人方式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接受用工单位申报年审时需提供双方加盖公章的协议和派遣残疾职工人员名单,以及残疾职工在接受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参保证明、工资发放信息(实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优惠政策

(一)缓减免缴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向蓬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保障金时税务系统自动识别免征范围(具体事宜咨询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二)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于符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达标,且安排残疾人就业连续3年(含3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按照《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办法>的通知》(江残联〔2018〕58号)文件要求,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请年审后于今年9月30日前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领,逾期不予受理。

对于符合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在岗就业满1年(含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按照《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费资助办法》(江残联〔2016〕2号)文件要求,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请年审后于今年10月30日前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领,逾期不予受理。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rsfw.jiangmen.cn/Jmqyfwpt/index.do)

用人单位申请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所属期为2020年度,残疾人户籍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残疾人。

六、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在线申办(点开广东省切换区域和部门→省残联→公共服务→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点击“在线申办”)。

1.网上年审系统按广东省政务数据管理局要求,统一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账号登陆(单位注册且需通过实名核验)。

2.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由用人单位按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注册流程和说明自行注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注册页面的咨询电话:020-12345。

(二)上门申报:由用人单位到蓬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

用人单位现场提交的资料有:①《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②《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③加盖单位公章的上年度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④上年度1至12月份为残疾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如安置残疾人职工持“残疾军人证”的,需提供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年审表格下载及政策咨询电话

相关政策及年审表格可登陆以下网站进行下载: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http://www.gd-n-tax.gov.cn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yzx.gd.cn

申报年审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咨询热线12385。

网报注册咨询: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咨询热线020-12345。

八、申报年审地址及咨询电话

蓬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5号101,咨询电话:3271233,传真:3271234。

附件: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2.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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