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公告

编辑时间: 2022-07-30 08:58:30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天津市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将我市印花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一、单位应税合同印花税按季申报缴纳。偶然发生业务的,也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个人应税合同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经常发生业务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三、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五、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19年第1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2年7月1日
 





速来学考试网(www.sulaixue.com)为您整理了“天津市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公告”,更多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速来学考试网sulaixue.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关键字:天津市印花税纳税期限


栏目导航返回首页
最新信息more>
推荐信息more>

热点信息
© © 2010-2026 速来学学习网版权所有 | 网站宗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优秀的免费学习网站! | 声明:本站不收取任何费用 | 备案号:豫ICP备1600271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