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相关问答

编辑时间: 2020-03-13 17:45:55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相关问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9〕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体育艺术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本市发布《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管理办法》的具体问答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本市全面深入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改革发展,大中小一体化的学校体育艺术课程改革系统实施,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赛事活动体系基本构建形成,学校开设的体育运动和艺术项目种类不断丰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日益完善,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同时,对标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任务以及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本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面临着一定的压力和挑战。为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本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研究制定《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管理办法》围绕全面落实《指导意见》的目标要求,就其中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完善,旨在到2021年底前,在全市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普遍形成的基础上,形成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中小学校体育艺术项目布局结构、有序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通过高水平体育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的普及开展,提升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和艺术人文素养,为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管理办法》在坚持面向人人,全面提升学校体育艺术工作水平方面,进行了哪些部署和强化?
《管理办法》要求各中小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面向人人,全面做好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并逐步形成特色,对课程教学及课时、课余训练、赛事活动以及综合评价方面的措施和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
一是各中小学深入实施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上好”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的美育课程。
二是小学一到三年级落实每周四节体育课,有条件的在2020年底前,覆盖至四到五年级。实施体育家庭作业,完成情况纳入日常考核范围。
三是强化课余训练,建立完善选拔机制,组建各级运动队和艺术团队,科学开展训练。
四是完善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赛事活动体系和艺术展演体系,组织青少年学生广泛参加。
五是完善评价机制,强化引导,进一步形成科学的育人导向。
四、两个《管理办法》如何优化学校项目布局,以促进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均衡有序发展?
一是提出本市各中小学要不断丰富开设的体育运动和艺术项目类型并积极开展“一校多品”建设,不断强化体育艺术特色。到2020年底前,每所小学和初中开设7种以上的体育运动项目和4种以上的艺术活动项目,高中分别开设8种和5种以上,青少年学生年运动时间至少365小时(其中,高中阶段学生在专项上的时间不少于180小时),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和艺术实践活动,逐步提升运动技能并养成终生锻炼的习惯。
二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和国家级以上大型赛事、展演活动等项目设置并结合实际,明确各区重点布局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及武术等9个体育项目,中西器乐(含管乐、弦乐)、合唱、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及书画(含篆刻、设计)等5个艺术项目,结合实际选择若干个其它项目进行布局(以下简称“推进项目”)。总体上,形成“9+X”学校体育项目布局结构以及“5+X”学校艺术项目布局结构。
三是根据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提出原则上,由1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按照项目与至少2-3所初中和4-6所小学共同组成一个基本“一条龙”布局单位,每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原则上均应承担3个项目的布局建设任务,在课程、师资、场地、科研及评价等方面,形成相关项目的高品质、系统性供给。
五、《管理办法》如何通过构建衔接有序的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和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管理办法》要求各中小学校围绕全面育人目标,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充分依托课程、课余训练及赛事展演等载体,通过强化课程教学和课外实践锻炼并做好不同学段的培养和衔接等措施,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艺术人文素养持续提升,在基础教育阶段至少2项可伴随终身的运动技能以及艺术爱好和特长, 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深入挖掘和发挥学校体育艺术的育人价值,进一步强化高中阶段学校校园体育艺术特色发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在保持本市历年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管理办法》对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培养机制进行完善。一方面,明确“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培养任务,要求对按照择优原则通过专业测试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按计划足额录取;另一方面,提出市和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收优秀体育学生的录取分数要求参照当年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划定,不低于当年度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录取分数线达到当年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特别优秀的体育学生选拔、引进和培养机制。
为促进各“一条龙”初中积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同一布局单位内的初中学校(具体要求另行发布)。“一条龙”初中和小学可研究建立跨学校的优秀体育艺术学生联合培养机制,推动体育艺术师资、训练场地(馆)等资源共享,促进优秀体育艺术人才脱颖而出。
六、《管理办法》在强化保障方面进行了哪些部署?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在指导学校配齐配足体育艺术教师的基础上,鼓励学科教师承担带训等工作任务,引进优秀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等专业人员进校园,推进实施兼职教师到校带训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量核算及职称发展办法。
在场地设施开发利用方面,推进学校场地综合开发利用,建设训练和实践基地、艺术创新实验室及剧场等。同时,推进社会场馆向青少年公益开放。
在投入保障方面,健全学生意外伤害预防机制,完善意外伤害保障和应急处理机制。同时,鼓励本市各相关高校、专业协会、团体等单位和机构为中小学校提供指导和支持。
七、《管理办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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