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肇庆市年度报告的公告

编辑时间: 2018-12-31 11:37:24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关于报送2018年肇庆市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2018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应当在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d.gsxt.gov.cn/)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年报情节严重的,我局将依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速来学考试网(www.sulaixue.com)为您整理了“关于报送2018年肇庆市年度报告的公告”,更多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速来学考试网sulaixue.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关键字:关于报送2018年肇庆市年度报告的公告


栏目导航返回首页
最新信息more>
推荐信息more>

热点信息
© © 2010-2026 速来学学习网版权所有 | 网站宗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优秀的免费学习网站! | 声明:本站不收取任何费用 | 备案号:豫ICP备16002715号-5